設計不是藝術。對於那些腳踏實地的設計師而言,兩者的區別涇渭分明,但是這仍然讓很多人感到困惑。紐約的古根海姆博物館在10月29號舉辦了一場交流會,87歲高齡的平面設計泰斗梅頓·格拉瑟就設計實務給出了一個最佳定義。

著名的I love NY標誌就出自他手
這位2010年國家藝術獎章獲得者說:“設計就是從一個現狀到更好的過程。注意一點,它跟藝術沒有關係。” (Design is the process of going from an existing condition to a preferred one. Observe that there's no relationship to art.”)
這種困惑並非只是語義範疇上的。在企業、校園、機構、甚至報社,設計通常都跟藝術部門聯繫在一起。這是從根本上誤解了設計的目的。當藝術和設計被混為一談,設計師的領域就被局限於式樣與外觀。
事實上,優秀的設計師首先要是問題解決者。在打開畫板和Photoshop之前,他們要力圖理解任務的目的,受眾,技術參數和策略上微妙區別。下一次你跟設計師合作時,你得先提供你的目標概況,然後在討論顏色、字體或者材料這些細節

梅頓·格拉瑟的工作台
這種混淆部分來源於一些設計師確實非常善於畫畫,比如格拉瑟。但是對於設計師而言,畫畫,或者畫草圖,是一種思考的方式。在設計一枚logo、一幅海報、一把椅子、一個網站或者一個房間的室內裝修時,畫畫是計劃和可視化創造性解決方案的一種方式,正如數學家在黑板上演算方程一樣。雖然藝術家和設計師的工具看起來類似——鋼筆,觸筆,Adobe套件,色卡——但是他們的工作方法、培養方式和潛力都迥然相異。
“設計有設計的目的,藝術有藝術的目的,理解這一點很好,”格拉瑟說。他解釋說,藝術的力量是神秘莫測的,也無法被量化,但是設計的功效可以通過是否達到客戶目標來衡量。“當你隨著年齡增長,你會更加清晰設計與藝術之間的區別。”

【文章參考】 煎蛋網

發表評論

Subscribe to Posts | Subscribe to Comments

- Copyright © AICL社群娛樂集團 - 網站區 - Date A Live - Powered by Blogger - Designed by Johanes Djogan -